福州绿野“飞检”不达标被责令限期整改
今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对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福州绿野”)飞行检查通报”显示,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无不合格处理记录、检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通报显示,此次检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福建药监局开展。检查结果显示,企业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使用超过有效期乙醇消毒等问题,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设备清洗消毒不彻底、设备未标识运行状态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存储条件储存原料、原料标识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批生产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称,福建药监局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福州绿野屡上监管部门质检“黑榜”,去年12月份,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100号)》显示,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发现,6批次化妆品质量不合格,其中包括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康贝倍金芦荟祛痘膏检出禁用物质克霉唑。
2018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包括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化妆品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缺陷3项,一般缺陷7项,被责令限期整改。
同年7月,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其中包括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力康肤祛痘修复凝胶。(记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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