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29 10:06:23
编辑:
来源:汇通财经
字体:


【资料图】

【上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标签: 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 人民政府

   原标题:【上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更多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www.xcctv.cn 中国项目城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Copyright© 2014-2017 中国项目城网(www.xcct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6824号-1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联系我们: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