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高新区法院:法庭门口被拘传 耐心调解促双赢 世界热推荐
“你好,我们是南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现在我们依法对你采取拘传措施,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开庭的程某刚走出审判庭,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依法拘传程某至南阳高新区法院。因承包南阳市某房地产项目,安徽一劳务公司将该项目发包给程某,程某雇佣张某进行施工,未向张某足额支付工程款,眼看辛苦劳动没有得到回报,张某将程某及劳务公司起诉至南阳高新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后程某及劳务公司还有十三万余元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孙悦洋在收到案件后,经了解,认为虽然程某名下没有可供处置的财产,但是程某作为房地产承建方,应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由于程某经常居住地在郑州,一直无法确定具体位置。在查阅审判卷宗寻找线索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程某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作为上诉人的案件正在审理中。在了解开庭时间并确定程某已经到庭参加诉讼后,执行干警便在审判庭门口等待,在程某开庭后依法将程某拘传至南阳高新区法院。
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程某先是采取“躺平”的态度,声称自己没钱,想拘留就拘留。执行干警耐心和程某解释,如果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会对其下一步参与诉讼产生一定影响。被执行人程某眼看无法对抗执行,在拘留过程中凑齐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且求得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谅解。案件至此执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鉴于程某积极配合的态度,法院决定不再对程某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南阳高新区法院坚持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获取案件财产线索,快速反映,及时落实,以强高压态势的执行魄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供稿:南阳市高新区法院 王宪 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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